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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承诺制增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时间:2016年05月10日  来源:定西人大

为更好地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漳县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开展了“代表履职承诺”主题活动,要求所有人大代表根据自身实际,年初向选民公开做出履职承诺填写了一份“履职承诺书”,将履职事项和完成时限,当面对选民作出公开承诺。


    据了解,该项履职承诺制度通过亮身份、亮承诺、亮职责、亮行动、亮服务“五亮”行动,接受选民监督,并以年度为期限,按照提出承诺、组织审诺、公开明诺、督查践诺和民主评诺“五个步骤”,明确人大代表年度履职的内容和程序。每年年初,县乡人大代表结合本职工作实际,确定承诺内容,以书面形式向本选区选民提出承诺事项;代表小组对承诺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对审定的承诺,经代表个人签名后在宣传栏予以公示,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代表联系卡、人大代表微信平台等形式,接受选民和群众的监督。要求代表认真履行诺言,实行个人一季度一自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年年底,各位代表到各自选区向选民报告一年来的履职情况,由选民根据承诺内容逐条评议,对承诺兑现好的代表列入优秀代表评选对象,没有实现承诺的代表,则进行批评教育,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同时,要求代表在向选民承诺时,要按照客观需要,量力而行的原则,不仅要考虑让选民满意,更要使自己言而有信。


    目前全县157名县代表和637名乡(镇)代表每人都填写了一份“履职承诺书”, 在承诺期内,代表将努力创造条件,一件一件地把承诺事项抓好落实,用实际行动兑现自己的承诺,承诺完成情况将如实记录在承诺书的“完成情况”一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