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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权调研组来定西市调研
时间:2014年12月04日  来源:定西人大

据定西日报报道(记者 王谦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之一。12月3日,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丽萍带领的地方立法权调研组来我市,就《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拟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有关问题进行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铭主持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法制办、市城建局、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的发言,双方围绕地方立法需求、扩大地方立法权的意义、立法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了探讨交流。与会人员表示,赋予地方立法权,是建立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的必然要求。赋予地方立法权,地方就可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制定城市建设、市容管理、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有助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质量提高,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


  孙铭建议,加强在地方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顶层设计和对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中有关立法工作人员的在职培训,吸收更多法律专业人才,大力提高立法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并希望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我市今后立法工作的具体指导,为地方立法提供保障。


  调研组表示,此次调研旨在提前做好立法法修改通过后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前期准备工作,制订相关地方立法制度。定西市要对各项工作及早谋划、及早准备,扎实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以保证地方立法工作起好步、开好局,为定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好法治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