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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壮胆子监督,出点子谋事,压担子履职——通渭县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0年06月30日  来源: 定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近日,通渭县委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通篇贯穿党中央和省、市委文件精神,共5部分19条,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阐述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对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不断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作出新规定,提出新要求,是新时代做好全县人大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坚持以新思想统领人大工作 

《实施意见》强调,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立足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两个机关”职能定位,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以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县乡人大的职权为重点,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县乡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保证县乡两级国家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推进县乡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完善发展,努力开创新时代全县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着眼于把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实施意见》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全县总体工作布局,统一部署和推进。把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党委工作部门支持人大工作、“一府一委两院”接受人大监督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范围。县委每届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事项。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县委人大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坚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人大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县委综合性会议等制度。加强县乡人大领导班子建设,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切实把县乡两级人大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坚强领导集体。乡镇党委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主席、副主席依法履职,保障其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

——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重要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重要议题提请县委研究。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发挥人大优势,加强调查研究,为县委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党的纪律规矩。

——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宣传: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民主政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党的人大理论知识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县委党校(行政学校)主体班次课程,作为普法教育、理论宣讲的重要内容。县乡两级人大要把学习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列入闭会期间开展履职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和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这三项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了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领导机制,是新时代加强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重要措施。 

强化人大依法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监督工作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最主要的经常性工作。为支持和保证人大充分行使好法定监督职权,《实施意见》提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全面依法治县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注重监督实效。

监督的重点和方式有哪些?依照法定职权,统筹安排执法检查、专题视察、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形式,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对重要事项开展持续监督,加强跟踪问效,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一府一委两院”要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审议意见。

人大财经监督职能怎样发挥?健全完善预算审查监督,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持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积极探索对重点专项资金支出绩效开展第三方评价。建立健全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定期向人大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县人民政府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法律的实施如何监督?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施行。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推动司法机关不断改进司法工作、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建立健全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完善备案审查相关配套措施,明确备案范围,规范审查程序,建设网上备案审查系统,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如何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质量?依法依规开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健全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完善议事形式,改进审议程序。组织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前围绕议题视察和调研相关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做好准备。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期间,对重要审议议题,“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应当到会报告,审议时相关国家机关负责人要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会后认真研究,积极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报告。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要常态化开展 

重大事项决定权同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一样,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对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在进一步强调相关制度性规定的同时,《实施意见》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建立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对依法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应提出建议由人大讨论决定。县政府对关系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在出台前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政府每年年底要研究提出下一年度拟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年度清单,向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并报县委研究同意后,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年度工作要点。”

这一规定,相对明确地界定了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点和范围,为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了依据,体现了县委以法治思维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鲜明态度。 

支持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结合实际,《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加以规定:

一是提出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人选时,应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报人事安排和被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推荐理由,听取意见建议。推荐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人选,应当征求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见。推荐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背景或实践经验。

二是提请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人选,应通过一定方式让县人大常委会了解拟任人员基本情况和履职情况。

三是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要举行任前供职发言和法律知识测试,并颁发任命书,公开向宪法进行宣誓。

这三条规定,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的原则要求,将进一步支持和保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好任免权。

把代表主体作用发挥好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对于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针对性措施。

——代表入口关要把牢。严格规范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程序,严格代表候选人考察和审核工作。优化人大代表结构,规范提名推荐程序,从政治关、廉洁关、素质关、结构关上严格考察审查。继续实施三分之一连任代表由人大常委会或人大主席团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人选的做法。适当增加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在本级人大代表中的数量。乡镇人大主席一般应提名为县人大代表人选,推荐一定数量的乡镇人大主席为市人大代表候选人

——“两联系”要不断加强。继续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两联系”制度。每名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应邀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一次,参加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一次。建立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与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座谈机制。健全和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继续创新闭会期间代表调研、视察、走访、代表接待日等形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和方式,更好地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独特优势,每位代表每年至少接待选民来访一次。每名代表每年至少提出一条意见建议,每季度至少在“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室”开展活动一次,参加学习培训一次。

——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要“真满意”。支持代表依法履职,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学习培训,引导代表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依法依规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建立健全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协调机制,改进会议督办、指导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要采取满意度测评等办法,加强对办理效果的评估。代表建议内容及办理情况应向社会公开。

——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要有力。加强代表学习培训,落实初任培训制度,每年举办两期以上代表培训班,确保每名代表在任期内都能参加一次以上履职学习或专题学习。代表所在单位要依法为代表履职给予时间保障,提供工作便利,并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制订出台《通渭县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履职补贴暂行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标准。建立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情况通报制度和代表述职制度,健全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将代表履职表现作为换届时人大代表继续提名的重要依据。建立代表履职交流平台,促进代表活动信息交流共享。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推动履职情况向社会公开。

上述四条,对于代表能进能出、能为有为作了制度性安排,有利于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全面提升全县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加强自身建设是提高人大履职能力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前提。《实施意见》从常委会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乡镇人大建设、组成人员结构等方面,作了一些突破性的务实安排。

——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健全完善促进人大有效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的制度机制,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制度。建立完善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运行规范,细化出席列席、文件提交、审议表决、会议公开等机制和流程制度,完善行使职权的方式。

——加强人大能力建设。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建设,配备熟悉相关领域的专职负责人,选配具有法律、财经、环保、社会管理等实践经验的代表为专职委员。人大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按省市要求和工作需要设置。建立专门委员会围绕议题、聚焦问题、依托代表、广纳民意的调研监督机制,增强人大监督审议的权威性。加大对人大干部的培训力度,依托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和高校培训机构,每年举办两期以上人大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人大干部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重视乡镇人大建设。着眼规范和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实施意见》强调,乡镇党委要支持和保障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继续按照“四化”“八有”要求,加强乡镇人大规划化建设,健全乡镇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程序,提升工作水平,规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推动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县乡人大联动开展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作用。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交流推广乡镇人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选优配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工作人员,加强对乡镇人大优秀干部的选拔任用、交流使用。

——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实施意见》提出,把人大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纳入党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县人大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比例达到60%以上,具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15%以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和乡镇人大主席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应占有一定比例。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原则上应干满一届,转岗到人大工作的,可不转行政关系。根据工作需要核增一定数量机关事业编制,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至少应有1名工作人员。建立人大机关干部与其他党政机关干部交流机制,形成人大干部合理流动、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 张亚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