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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提高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时间:2020年07月31日  来源: 定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人大代表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又重点决定人大工作的水平。只有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做好各项代表工作,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在基层展现。因此如何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使其卓有成效地履行职务,是当前人大工作者必须认真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笔者结合本乡实际,就新形势下如何提高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谈谈几点浅显的认识。

一、目前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基层人大代表的数量不断增加,人大代表的结构不断优化,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就以临洮县康家集乡来说,现有人大代表48名,其中工人、农民、专技人员代表35名,占代表总数的72.9%,干部代表13名,占代表总数的27.1%,基层代表较上届有较大幅度增加。履职以来,代表们虽然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为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但与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党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代会期间代表履职情况。会议期间,每次人大代表会议审议发言的都是团长、副团长和领导干部的代表,有部分基层代表很少发言,有些代表甚至几年来没有发言过一次。每年全乡代表大会期间收到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分别以代表团、代表小组和代表个人提出。部分代表很少提,甚至有的代表任届五年都没有提过一件建议、意见。另一方面是闭会期间代表的履职情况。目前,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的情况不平衡。少数代表不参加,农村基层代表参加多,机关代表参加少。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不平衡。康家集乡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现状是工作生产、生活在原选区的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情况较正常,工作生产、生活不在原选区的人代表联系选民的情况不正常,联系选民少,甚至有个别人大代表自当选代表以来没有到过原选区。

    二、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不高的原因分析

(一)履职意识不强。部分代表缺乏应有的代表职务意识,满足于参加会议和活动,行使参加会议和选举的权利;有的代表自我放松,甘当“哑吧代表”。更有甚者,认为代表仅仅是一种“荣誉”称号,并不需要履行什么职责,或者认为代表职责仅限于“会议”,错误地认为“开会是代表,散会就完了”。这些代表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代表是一种神圣的职务,没有把自己区别于其他公民的地方就是担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职责。

(二)履职热情不高。部分人大代表参加人代会是经常迟到、早退,有的代表忙于自己的生产生活,无暇顾及代表所肩负的重任,代表小组的活动有空参加,没空就忙自己的事,平时也事不关己,不关心村情民意,成了“代表代表,散会就了”。部分外出务工、经商代表,不按时出席人代会和不参加代表活动,失去了代表的作用。有的人大代表对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被动应付。

    (三)履职能力不强。受自身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的影响,全乡人大代表结构中,高中文化程度以下(含高中文化程度)的代表占多数,文化水平有限,缺乏执行职务的能力,不善于联系群众,不善于调查研究、发现问题、为群众代言和提建议意见。不能立足于本地实际去为民代言,谋民之利,代表作用难以显现。

    (四)履职监督机制不健全。选民和选举单位缺乏监督代表的意识。现实中,人大代表一经产生,就与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很少联系,处于没有监督的状态,即使代表不积极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履行代表的义务,只要不触犯刑律,就可以任期届满。加之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代表的履职情况缺乏了解和掌握,无法监督。激励机制不健全。目前,康家集乡还没有制定出台代表履职的有关激励机制,代表履职成效不明显。

    三、提升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建议

(一)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优化代表结构,应当在三个方面下工夫。一是优化代表职业结构,增加工农生产一线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的比例。二是优化代表知识结构,增加法律、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专业人才在代表中的比例。三是优化代表年龄结构,代表队伍中既要有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要吸收热爱人大工作、年富力强的年轻同志,保留一定比例素质较高、参政议政能力较强的上届代表,使代表队伍形成梯次,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改革选举制度,引入竞争机制。要调动选民提名推荐候选人的积极性,充分尊重选民的权利和意愿,把选民提名推荐的群众真心信赖和拥护、敢于为民直言、事业心责任感强、法律意识和文化素质较高、能够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人交选民酝酿协商,接受选民挑选。要进一步增强候选人的透明度,鼓励选民毛遂自荐,变“要我当代表”为“我要当代表”,真正让选民知人、知名、知情,按自己的意愿投下“称心票”,选出“意中人”。
    (三)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代表监督。一是从法律上明确代表的职责和义务,让代表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让选民知道该监督代表什么。二是对代表不作为以及承担责任在法律上做出规定,增强代表履职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激发代表自觉履职的内动力。三是对代表坚持动态管理,实行优胜劣汰,畅通代表“出口”,保持代表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四是要建立代表履职奖惩机制,通过代表定期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选民对代表考评和对履职优秀代表的进行奖励等形式,克服代表中存在的不作为现象。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代表素质。要加强对代表的履职培训,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各种知识,努力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使代表真正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如何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还可通过邀请老代表现身说法,介绍代表工作经验等形式,使代表及早掌握工作本领,尽快进入角色。通过培训,使代表们能及时了解新形势、新情况,学习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交流和研究履行代表职务的经验,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总之,只有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才能体现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才能彰显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基层人大自身要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调动代表参政议政积极性,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履行好人大的职权,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文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