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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定西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时间:2021年09月09日  来源: 定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定西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就定西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一、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定西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58名由于各县区未发生行政区划变动或人口较大变化,因此分配各县区和驻定部队的定西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与本届保持不变。具体分配名额为:安定区43名,通渭县42名,陇西县46名,临洮县49名,渭源县34名,漳县23名,岷县44名,驻定部队8名,以上共分配代表名额289名。市推荐代表名额65名,预留机动代表名额4名。

二、根据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市委关于人大代表结构比例的相关要求,适当提高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一届。党政领导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对企业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要统筹兼顾,防止比例过高。党外代表人士应当有适当比例。连任代表要有一定比例,原则上按三分之一把握。适度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

三、各县区及驻定部队应按有关法定程序选举产生定西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驻定部队代表由定西军分区负责组织选举。

四、各选举单位应于2021年10月31日前选出定西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