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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决定
时间:2015年08月20日  来源:定西人大

 

定人大常发〔2015〕17号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决定

 

(2015年8月20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全市按期实现整体脱贫目标,加快定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根据《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和省、市委的政策规定,现就我市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推进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作为关乎党和国家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大事,对扶贫攻坚特别是精准扶贫作出新的战略部署。定西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是全国六盘山连片特困地区和全省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在市委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全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全市脱贫20.76万人,农村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但目前全市还有贫困村869个、贫困人口63.16万人,如期实现整体脱贫目标,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压力大。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深刻认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意义,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聚焦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保障“六个精准”,树立扶贫开发是首要政治任务、精准扶贫是最大政治责任,抓不好扶贫开发就是失职、做不到精准扶贫就要追责的思想,举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高质量、高标准地打好扶贫攻坚战。

二、准确把握精准扶贫的目标任务

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市“1+l7”、“1+16+5”精准扶贫政策文件,按照前三年集中攻坚、后三年巩固提高的阶段安排,实现扶贫对象科学化动态管理,合理确定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镇脱贫时序和全面建成小康年度任务,制定好到村到户的个性化帮扶措施,科学编制“十三五”扶贫规划,确保全市2015年减少贫困人口12.5万人,2016年减少贫困人口28.52万人,2017年减少贫困人口21.65万人;2016年陇西、安定、临洮三县区实现整体脱贫目标,2017年漳县、渭源、通渭、岷县四县实现整体脱贫目标;到2017年全市农村贫困面下降到8%以下,2020年全市绝对贫困人口基本消除,基本完成农村小康主要监测指标。要科学应对因病、因学、因灾等主要返贫因素,有效解决脱贫人口返贫问题,进一步巩固扶贫开发成果。要把精准扶贫与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下大气力提升县域经济对脱贫致富的支撑能力和拉动作用。

三、扎实做好精准扶贫的重点工作

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大路、水、电、房和生态建设力度,加快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实施建制村通畅工程、“美丽乡村”示范村道路建设工程和农村路网改善工程,进一步加快断头路、瓶颈路、年久失修路以及危桥“三路一危”改造,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建立乡村道路管养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确保2020年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使贫困群众都能喝上更加方便、稳定和安全的饮用水。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现所有贫困户住无危房。统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新型城镇化试点等项目,加快易地扶贫搬迁步伐,2020年实现应搬尽搬;选好、培育安置区后续产业,加大对搬迁农户的扶持力度,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抓好动力电项目的争取、建设和管理,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确保贫困村户户通照明电、自然村通动力电。坚持把保护生态作为扶贫开发的生命线,贯穿到扶贫开发的全过程,大力实施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补偿、小流域治理、淤地坝建设、坡耕地整治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千方百计补齐教育、卫生、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织牢兜住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展壮大扶贫主导产业。突出市场导向,依托资源禀赋,按照打好特色牌、形成规模化、提升附加值、增强竞争力的思路,推进中医药、马铃薯产业转型升级和草食畜、蔬菜、经济林果等产业发展壮大,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快培育多元富民产业,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和稳定脱贫致富。要积极扶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产业合作社和1个资金互助协会,每个具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加入1个合作组织。要引进培育整合一批精深加工企业,延长产业链条,使贫困群众在产业发展中获得更多收益。要推动“互联网+”与发展特色产业的深度融合,在贫困村扶持发展电子商务,创新农产品营销方式,带动贫困群众增收。

要切实抓好农民素质提升。坚持把扶贫与扶志和扶智结合起来,加大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和技能培训力度,引导贫困群众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信心,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充分调动广大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不断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

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研究中央和省上的扶贫开发各项政策,增强运用政策和转化政策的能力,推动中央和省上扶贫政策落实。要结合当地实际,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切合实际、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优化配置各类生产要素和资源,有针对性地解决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树立鲜明的投入导向,市、县区财政每年用于精准扶贫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7O%以上,并建立投入增长机制,2016年达到75%,2017年达到80%以上。积极争取专项扶贫资金,吸收社会资金,多渠道增加扶贫资金总量。坚持市、县区上下联动,有效整合扶贫资金,防止搞一刀切和撒胡椒面,集中力量办大事,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要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加快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网络,2015年实现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全覆盖。发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参与精准扶贫的作用,实施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扩大小额贷款到户率。制定产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担保贷款办法,加快贫困户信用和担保补偿体系建设。

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对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和挪用。各级财政、监察、审计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和定期监督检查,坚决依法查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五、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

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坚持把双联行动同精准扶贫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联络、协调和服务,争取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帮扶单位和省直双联单位的更大支持,引导和组织非公经济、社会组织、爱心人士投身到精准扶贫主战场,并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双联单位和驻村帮扶工作队的作用,认真落实“一村一业一单位,一户一策一干部”的结对帮扶措施。要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参与贫困乡村的经济开发,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产业化扶贫项目。要深入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凝聚起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全社会重视精准扶贫、参与精准扶贫、支持精准扶贫的浓厚氛围。

六、着力强化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责任落实

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和积极服务精准扶贫工作大局,依法决定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每年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或代表视察,每年听取审议一次精准扶贫专项报告,加大对政府相关部门推进精准扶贫的支持推动和监督问责力度。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深化拓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全力助推精准扶贫工作。

全市各级政府要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基本原则,完善“片区为重点、规划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把主要精力向精准扶贫聚焦,把工作部署向精准扶贫聚集,把人员力量向精准扶贫聚拢,层层落实责任,严格督查考核,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要加强村社干部的培训和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扶贫开发政策,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衔接、左右联动、加大倾斜、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精准扶贫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市人民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发扬“三苦”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努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为确保全市按期实现整体脱贫目标,与全国、全省一道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而奋斗。

 

 

定西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