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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人大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时间:2018年07月28日  来源: 定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近日,临洮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洮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共14条,对报备文件范围、期限、要求,审查程序、标准、处理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该《办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发布的决定、命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以及其他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备案。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与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违反法定程序和其他不适当的情形,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要责令纠正或撤销。

该《办法》的出台,是临洮县人大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县委《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精神,加大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监督力度的实际行动,使人大的法律监督有了实质性的内容,确保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张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