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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现场督办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建议并组织开展代表约见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
时间:2020年11月10日  来源: 定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11月10日,陇西县人大常委会带领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号《关于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力度的建议》、第9号《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建议》和第14号《关于加大对发展初期合作社扶持力度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现场督办,并根据代表意愿组织约见了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

三个建议分别由县人大代表王韩平、董香合、许贵祥、韩建刚、刘琳、潘红霞代表提出。在建议办理中,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加强技术指导、加大资金扶持、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人员培训等,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20场次,培训683人,组织合作社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100名赴山东寿光、甘肃张掖、陕西杨凌等地观摩学习,协调东西部协作资金和村集体资金4016万元入股3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基地建设和经营,建成基地36个。同时,按照“规范提升一批、清理整顿一批、培育发展一批”的工作思路,全县1678家合作社规范化率达到76.7%。

在督办过程中,代表们先后深入到权家湾镇焦家湾村香菇种植合作社、菜子镇中川村富民产业合作社,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等形式,全面了解了合作社发展运行情况。

约见会上,提议代表介绍了建议提出的背景,并就全县合作社下一步如何规范化运行、如何解决合作社管理运营模式落后及合作社产品品牌竞争力不强等问题约见了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一一作了答复,代表们对建议办理及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督办组指出,人大代表依照法律规定,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人大代表约见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是一项法定的代表履职活动,是对地方国家机关工作实施监督、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地方国家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改进工作。

督办组强调,县人大常委会选取部分重点建议进行现场督办,体现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原则,从现场督办和约见活动来看,县政府及其承办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代表所提问题基本都得到了较好解决。下一步,县政府及其承办部门要切实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持续抓好代表意见建议的督办协调和检查落实,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机制,完善措施,继续落实好建议后续办理工作。同时,各位人大代表要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反映社情民意,继续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付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