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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积极探索在督办代表建议工作中 依法监督检察院有效形式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来源: 定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近年来,安定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依法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中监督检察院的有效形式,在代表履责管理中明确要求注重对法检两院的监督,从代表如何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到办理取得实效,有力地回应了群众关切,提高了依法监督水平。8月9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督办重点建议会议,通过实地查看办理成效和座谈会听取汇报的方式,专题督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建议》(第04号)。

在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区人大代表丁天祥建议区级层面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和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后,确定该建议为重点督办建议,并由马尚智、杨立新督办。

座谈会上,区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提出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公益保护政治责任;加大宣传,持续扩大公益诉讼影响力;突出类案监督,以专项行动破解难题;强化内外协作,不断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并表示将在服务大局中彰显生态环保检察公益诉讼价值,进一步加强我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会议指出区检察院要继续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完善措施,持续发力,有效作为。在当前和今后的工作中,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市区党委全会精神中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结合四大检察职能暨公益诉讼职能,找准切入点,聚焦着力点,把握结合点,探索突破点,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助推城乡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二要注重过程监督。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基础上,更加重视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全过程的监督,为全区筑牢陇中生态安全屏障,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双碳”战略,推进山水田林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重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贡献检察机关的法治力量。三要创新办案模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规要素全覆盖,以良法保障善治,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常态化开展联动执法、联合办案;拓展深化“益心为公”志愿志愿服务,拓宽反映问题渠道,发挥志愿者专业特长,更好发挥其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财经工委、法工委负责同志,区检察院有关部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丁天祥)